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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9年“五一”、端午期间 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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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.04.30     来源:纪检监察室     浏览次数:

院属各单位、机关各科室:

  2019年“五一”、端午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,确保廉洁过节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;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酒、粽子等节礼;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庆活动;严禁收送礼金、会员卡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商业预付卡、代币购物券(卡)和各类电子礼品;严禁利用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;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严禁公车私用、违规租车、“私车公养”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、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;严禁违规公款吃喝,或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、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;严禁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;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;严禁公款旅游和借学习、培训之机绕道旅游;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;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、封建迷信等活动。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,过一个欢乐、祥和的节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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